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以及《BV伟德官方网站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湖大研字〔2024〕38号)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经学校研究生退学学籍处理联席会议审定,对中国语言文学学院KYONGMI JU等2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(见湖大研字〔2025〕48号)。
因以下研究生(名单附后)无法联系到本人,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,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。请相应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联系,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,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。
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,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学号 |
姓名 |
LY2018096 |
KYONGMI JU |
LY2018097 |
ASEUNGJOON MOON |
联系人:张春怡
联系方式:0731-88821384
中国语言文学学院
2025年 11 月 26 日